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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倡导的“购租并举”,买房租房都有关!
2016年05月06日   来源: 金台网  作者: 欧卓炘

房价有泡沫怎么办?租房太贵怎么办?公租房没资格申请怎么办?公租房太远、设施不齐怎么办?

官方答案是:购租并举。

“购租并举”在去年12月就被提出了,但其后一直停留在 “大方向”阶段。在今年5月4号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具体举措终于首秀,非常具有实操参考意义。

注意了!想买房卖房的,正租房的,想盖房子卖的,金台网要说的都跟你们有关!

一、好事:三种人被纳入公租房范围!

之前不少城市已经逐步扩大公租房范围,这次国务院常务会议进一步增加了以下三种人是公租房对象。

快看看有没有你!

1.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

2.新就业大学生;

3.青年医生、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

二、更进一步的好事:公租房货币化

货币化?是卖公租房的意思吗?

当然不是了!

公租房货币化,就是把“公租房”这项实物补贴,变成以货币的形式来进行补贴。比如说,原本是让大家去很远的公租房去住,货币化后,直接以货币补贴的形式把钱补贴给个人。这样不管住在哪里,只要是公租房范围内的群体,就都能享受到住房补贴福利了!

三、大局统筹:发展住房租赁企业

住房租赁企业,就是盖了房子不卖而是出租的房企。

好处有三:

1.扩大租赁供给量,租客可以选的房子更多了。

2.去库存。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截至3月末,中国商品房待售面积超过7.3亿平方米,去库存压力不小。与其让卖不出去的房子都砸手里,不如租出去,也算是去库存。

3¼Ž清除炒房客。少过了一手,租客直接从房企租房,按道理不但能清除炒房客,还能降房租。

不忘初心:为什么要满足群众的住房需求?因为“住有所居”是城镇化的重要条件之一。

让住房回归居住的本意,永远是房地产市场调控的第一目标,同时也是“去库存”的深层次含义。即将着手的对房屋租赁市场的完善,包括对相关企业的扶持、财税政策的激励、商业用房纳入房源等措施,目的均在于此。

住有所居,才能从根本上排除城镇化的虚拟化、房地产市场的金融化问题,让实实在在的人居环境得到提高与改善,增进广大群众尤其是住房困难群体的获得感。

进阶知识:“购租并举”即房地产第四级市场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基本上可以认为是房地产第四级市场。

一级市场即土地市场;二级市场即增量房市场,俗称新房市场;三级市场即存量房市场,俗称二手房市场。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资料来源:国务院网站、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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