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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权益报告:网民被侵权损失高达915亿元
2016年06月24日   来源: 央广网

据经济之声《天下财经》报道,中国互联网协会昨天发布了《中国网民权益保护调查报告2016》,这份报告显示出我国网民权益保护的紧迫性。数据显示:网民权益被侵犯造成的经济损失达915亿元,人均133元,其中,9%的网民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上。

问题一:网民哪些信息的泄露最为严重?是怎么被泄露出去的?

从目前来看,“网络账号和密码”、“身份证号”、“银行卡号”和“手机号码”的信息泄露超过了60%,其中,网络账号,还有身份证号的泄密率都超过80%,也就是说十个网民中,至少有8个人的网络账号、身份证号都是被泄露的。而一个新的特点是,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发展,网民的“网购记录”、“位置信息”“IP地址”“网站注册记录”、“网站浏览痕迹”、“软件使用痕迹”这些重要的个人信息,也越来越多的被泄露出去。

从个人信息的泄露方式来说,有的是技术窃取,比如黑客破解数据库,通过APP、社交软件等程序非法收集;有的是活动窃取,通过线上线下举办活动收集;更多的是买卖泄露,不少信息都可以买到,就在前天,广东省就发布了一个整治网络侵权的大案,倒卖的公民个人信息超过1.1亿条。

问题二:网民人均年损失达到了133元,经济损失是怎么产生的呢?

个人信息泄露,产生不少垃圾信息、诈骗信息,这些导致经济损失。以垃圾信息为例,过去半年,网民平均每周收到垃圾邮件大约19封,垃圾短信20.6条。在诈骗信息方面,76%的网民遇到过“冒充银行”、互联网公司、电视台中奖诈骗的网站,这也排在诈骗信息的第一位;其次,有66%的网民冒充10086、95533等伪基站信息;还有55%的网民收到过“冒充公安、卫生局、社保局等机构电话诈骗”的信息;“冒充苹果、腾讯等公司钓鱼、盗取账号的电子邮件”的也有一半以上,占51%;还有47%的网民遇到过在“社交软件上冒充亲朋好友诈骗”的情况。有37%的网民因为收到过这些诈骗信息遭受了钱财损失。

其实,个人信息泄露是一个全球都存在的问题,在没有更好的强制管理办法之前,做好自我保护很重要,比如,不点击不明链接、谨慎使用免费wifi、分级管理密码,个人的电子邮箱、网络支付及银行卡等密码要有差异。

央广点评:信息泄露,真的管不了吗?

信息泄露的问题持续多年,野蛮生长,日益严重,几乎只要用手机,只要上网,就都会成为受害者,信息泄露的问题,真的就管不了吗?

恐怕不是不能,而是不作为!根除信息泄露“顽疾”,亟待法律亮剑。

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我国相关法律条款分散在《刑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多部法律中,没有全面、系统、专门的法律体系,缺乏统一性和协调性,不能有效堵上个人信息泄露的缺口。

“魔高一尺”需“道高一丈”,这“道”就是保护给人信息的专门法律。只有确立了法律的震慑力,才能让窃取、贩卖个人信息者受到严惩;让心怀不轨的人心生敬畏;让各行各业都主动行动起来,应用各种先进技术、管理手段,建立、完善信息保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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