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近日微博称,卫生部规定,单身女性不能实施辅助生殖技术的相关手术。内地着名青年作家韩寒8月3日微博称:“生育必须要和找个男人结婚捆绑吗?连我这个直男癌(指大男子主义、不尊重女性的男性)都看不下去了。”
中国单身女性被禁止冻卵的明确禁令,来自2001年卫生部发布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其中规定“禁止给不符合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法规和条例规定的夫妇和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由此不难看出,禁止冻卵生育的根子在中国单身女性没有合法生育权。
理论上,无孩夫妇生育天经地义,也并不违背计生精神,凭啥非要一个前置的准生证来约束?单身女性除了无法办下准生证,还额外面临一个无结婚证即无法生育的难题。生育权利,不仅需要“批准”,还要与婚姻捆绑起来。这导致中国单身女性格外被单列为一个“物种”。
“没有合适的结婚对象,又希望有一个自己的孩子”的想法,相信许多剩女都曾有过。随着年龄的增大,剩女们的生育危险也随之递增。如仍然无法步入婚姻,或许只能成为未婚妈妈。记者做了一项调查:如果婚姻迟迟不来,会不会选择要个孩子?结果表明,在回应记者的36名女性中,20名会考虑领养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要一个孩子,比率为56%。
生育权作为人的一项基本权利,是作为民事主体必须享有的权利,而不以是否具有特定身份如配偶身份为前提。没有配偶者也享有同等的生育权。现代文明的不断发展,使得传统的伦理道德倍受挑战,婚姻并非惟一生活方式,走进婚姻就要生育儿女的传统观念,同样受到挑战。而很多“剩女”身体条件好、自身素质高、经济实力强,无论在哪一方面讲都具备抚养孩子的能力,那么,我们是不是换一种眼光看待这件事情,没有走进婚姻,同样可以主张生育权呢?
生育首先是一种权利,单身女性也概莫能外。社会发展到今天,人们的价值观越来越多元,选择单身的女性势必越来越多。她们虽然仍属小众,但小众的权利也应获得尊重。那些选择冻卵的单身女性,都是现阶段不想生育的女性,她们只是担心自己将来会后悔,所以才花费巨资购买这“世界上唯一的后悔药”。最不济,她们也是晚育的践行者,按计生的逻辑理应获得国家奖励。禁止冻卵在本质上意味着,连成为一个不要奖励的晚育单身女性资格都没有,只能终身不育。